兴国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赣国土资网交地[2021]BN002号)
经兴国县人民政府批准,兴国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DBN2020042-2 |
宗地总面积: |
115.5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崇贤乡幸福小区A1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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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4.2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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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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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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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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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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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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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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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9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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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用地 |
2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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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603720BC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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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宗地红线外“五通”,宗地红线内为“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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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33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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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DBN2020043-2 |
宗地总面积: |
1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崇贤乡幸福小区A2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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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4.19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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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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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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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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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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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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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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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商业用地 |
2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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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8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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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603720BC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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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宗地红线外“五通”,宗地红线内为“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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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3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01月14日 至 2021年02月02日 到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jxgtzyjy.gov.cn)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1年01月14日 至 2021年02月02日 到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jxgtzyjy.gov.cn)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02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1年02月0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02月03日10时00分 在 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jxgtzyjy.gov.cn)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DBN2020042-2号地块:1.该宗地块总面积115.54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分摊土地面积22.87平方米、住宅用地分摊土地面积92.67平方米,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2.本宗地出让方案详见兴国县人民政府兴府字[2020]80号批复《关于同意出让兴国县崇贤乡幸福小区A1-A7地块、隆坪乡中心幼儿园旁A地块、茶园乡圩镇农贸市场西侧B东侧D地块和埠头乡埠头村新屋下组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规划指标严格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兴自然规条字[2020]001号)要求建设。3.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高压线、变压器等强弱电设备及其他杆线由竞得人按照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处理,费用自理。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 4.未竞得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结束后携带身份证、保证金进帐单原件及复印件到县财政局综合股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5.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此次拍卖活动,不准许涉黑涉恶人员参与竞买,取消涉黑涉恶人员竞得资格。 6.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缴清全部地价款,逾期未缴清,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DBN2020043-2号地块:1.该宗地块总面积105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分摊土地面积21.72平方米、住宅用地分摊土地面积83.28平方米,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2.本宗地出让方案详见兴国县人民政府兴府字[2020]80号批复《关于同意出让兴国县崇贤乡幸福小区A1-A7地块、隆坪乡中心幼儿园旁A地块、茶园乡圩镇农贸市场西侧B东侧D地块和埠头乡埠头村新屋下组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规划指标严格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兴自然规条字[2020]001号)要求建设。3.地块范围内的树木、高压线、变压器等强弱电设备及其他杆线由竞得人按照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处理,费用自理。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 4.未竞得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结束后携带身份证、保证金进帐单原件及复印件到县财政局综合股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5.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个人不得参与此次拍卖活动,不准许涉黑涉恶人员参与竞买,取消涉黑涉恶人员竞得资格。 6.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缴清全部地价款,逾期未缴清,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兴国县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797-5310707
开户单位:兴国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兴国分行
银行帐号:2860000103100000108